安全生产协议书

时间:2024-02-18 20:22:29
关于安全生产协议书6篇

关于安全生产协议书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确保机械加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人身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生产实训设备,并按相关技术标准调整安装到位。

2.甲方有权检查、督导乙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租人(企业法人)是机械加工实习车间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实训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乙方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研究解决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由于违反国家规定和管理、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保护好人身安全和机械安全。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违反以上条件,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甴乙方承担全部责责。

5、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6、乙方节假日休息其间,应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良好的性能。

三、附则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此处隐藏2132个字……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等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对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六条: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规定。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报备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5、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入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国家劳动培训机构等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8、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乙方备查。

9、按照甲方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乙、丙双方签字确认。

10、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1、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范标准设置安全防护。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

12、按照福州市建设局榕建城[20xx]185号《关于重申加强市政工程管理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人行道上搭盖工棚、晾晒衣服、乱占道。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

13、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乙方审批后执行;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的要求选用合格的电气(器)设备,并规范敷设线路、接地体等。

1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15、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和季节性的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乙方备案。

16、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并记录存档。

17、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服从甲、乙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甲、乙方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18、丙方对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乙方,并接受甲、乙方的检查和监督。负责为本单位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9、对甲、乙方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20、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乙方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乙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

2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丙方,事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丙方根据各自相应的责任共同承担。

第七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遇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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